魄的魅力。
周元自诩为老色皮,但此刻看到彩霓,心中却生不出任何杂念,只觉太惊艳了,太迷人了。
熊阔海拍手道:“彩霓姑娘,如果苗人有女神,那女神一定是你。”
周元道:“彩霓…我感觉你都不必唱歌了,你往那里一战,就有无数人蜂拥过来,愿意为你付出一切。”
饶是彩霓向来对容貌自信,也不免有些脸红,小声道:“真的有这么好看吗?”
“一般般吧。”
叶青樱哼了一声,撇嘴道:“本来是为我自己准备的,没想到便宜了你。”
彩霓嘻嘻一笑,得了人家的衣服,她这次便不与叶青樱吵了。
她只是在原地转了个圈,笑容明媚:“公子,妾身好不好看?”
周元笑道:“好看好看,尤其是这身衣服,和你简直完美适配。”
彩霓道:“那妾身以后穿着这个衣服来伺候公子呀!”
“好啊好啊!”
周元连忙点头,心中激动。
狗男女,真是太恶心了。
叶青樱一肚子火,大声道:“还走不走了!”
众人这才回过神来,于是赶紧上路,朝着百花寨而去。
叶青樱早已把水西的路摸熟了,这次可比上次好走多了,众人的速度也快,小半天时间便到了百花寨。
寨如其名,正值春日,这里四处都开着鲜花,也不知道是人工种植的,还是本来就这么多。
密密麻麻各种颜色,在这片湿润肥沃的土地上争